▲台灣銀行家2月號雙封面。(圖/金融研訓院提供)
撰文/余宛如
說到共享經濟,許多人會覺得它和傳統經濟的自私自利不同,是利他無私的「共享」。但是我們從共享經濟的消長來看,就明白這只是一廂情願而已。
最早的共享經濟嘗試,是美國的工具分享:「一把電鑽,只會用到15分鐘,何不用租的呢?」這想法聽起來很棒,但願意埋單的人卻很少,理由其實很簡單:既然花1,000塊就能買到一把電鑽,誰願意花500塊來租呢?出租一次電鑽連幾百塊都收不到,誰又願意花力氣提供呢?工具分享模式的曲高和寡,背後的邏輯其實非常單純:交易成本太高,能省下的成本、獲得的收益卻有限,交易對雙方都無利可圖。相對的,車輛和房屋的租賃市場,卻早在網路出現之前,就已行之有年。關鍵就在商品高單價、高持有成本的特質,讓租車、租房的交易,對雙方而言都有利可圖。
另一方面,Lyft、Uber、Honestbee、Airbnb這些網路平台能夠興起,是用更低的交易成本,將提供端和需求端串在一起。種種共享經濟的可行性,到頭來靠的不是什麼利他無私的道德光環,而是交易成本的降低,讓原本無利可圖的交易,變得有利可圖。成或不成,大家打的其實還是自己的那把算盤。
人人盤算自己的利益,卻能在交易中締造雙贏,這是市場經濟本來就有的魅力。我們沒必要拿道德色彩來渲染共享經濟,用一些溫暖、曖昧的詞彙,比方共乘、分享、活用閒置資源,來度量種種模式的正當與否。這樣反而會模糊焦點,讓我們看不到共享經濟的真正價值。
數位化降低交易成本才是關鍵
共享經濟的可能性,是伴隨著網路發展和電子裝置普及而興起的。當中最核心的關鍵,就在於交易成本的降低。
舉旅館業為例,過去要將一個房間推銷給需要的旅客,得要花錢刊廣告、發傳單、搭招牌;為了要讓房客能安心入住,業者得要跟政府做營業登記,有糾紛房客才找得到人。凡此種種,都是交易成本。也正因為交易成本如此之高,才讓很多交易胎死腹中。
前網路時代中資訊不足的市場迷霧,也在需求端尋求解決方案、供給端推銷解決方案的過程當中,逐漸撥雲見日。種種旅遊資訊的論壇、交流網站,對應供需兩端對資訊的需求,才如雨後春筍般湧現。網路的發展,讓資訊交流甚至品牌經營,變得更低廉、可負擔,自然也讓原本不可能的交易,成為對雙方都有利可圖的選擇。
但是交易成本的降低,並不只是一面倒的美好,因為這同時意味著中間人被網路取代了。國際旅遊的例子最為明顯,以往要到國外旅行,人生地不熟,機票、交通、住宿都要靠旅行社之類的中間人來安排;但是現在上網查一下旅遊平台、刷個卡,就可以訂好歐洲之星的票和法蘭克福的民宿。
交易效率提高了,中間人的角色就會消失,科技性失業也在所難免。因為效率提升的本質,就是用更少的人力、更精簡的資源,來解決既有的,甚至更多的問題。但是,這些即將或者已經失去功能的角色,卻會成為問題的癥結所在。想要恰當的看待科技性失業,我們得把視野拉遠
一點。
鑑往知來看科技性失業
科技性失業並不是個全新的現象,千年前中國皇帝開運河,慨歎百萬漕工因此沒有生計;盧德主義者闖進工廠砸毀紡織機,高喊勞動權益。只要效率提升、技術進步,科技性失業是不分古今東西的課題。尤其這些年自動化技術、人工智慧發展迅速,關於科技性失業的討論越發熱烈。
舉上個世紀的海運革新為例。在1950年代,碼頭上有許多搬運工人,在船舶靠岸的時候,一箱一袋的上下貨。工作專業不高卻非常吃重,靠此維生的,往往是最弱勢的人。後來碼頭開始導入貨櫃系統,偌大的貨櫃不是人力能搬動的,自然就要靠起重機。於是貨櫃和起重機的組合,就嚴重威脅到碼頭工人的生計,雙方引發激烈的衝突。
從碼頭工人工會的角度來看,當然希望能維持過去維生的工作模式。工會為此祭出規定:要求貨櫃本身不能下船,得要雇用工人將貨物搬到岸上的貨櫃。從運輸業者的角度來看,這樣的規定擺明著白費力氣、增加成本、浪費時間,只為工會的既得利益服務,當然不能接受。
所幸新模式的效率提升,帶來的商機實在夠大。運輸業者撥撥算盤,與其浪費時間用人力搬運,不如直接按貨櫃撥錢給工會,貼補工人家計、訓練工人脫離碼頭生活。工人可以不勞而獲,又有機會脫離底層生活,當然樂得配合,開放貨櫃直接上下碼頭。運輸業者順利導入貨櫃系統,大幅降低了運輸成本,這才把全球分工的生產、配銷鏈給串了起來,讓消費者能享受更多樣、便宜的商品。雙方化解僵局、成就多贏。
在這當中,我們看到碼頭工會的角色是兩面的,一方面是被技術革新拋下的邊緣人,另一方面是抗拒改變的既得利益者。我們如果只看其中一面,卻忽略另一面,就容易落入零和思維當中,難以化解新舊模式之間的僵局。政府得要從這個高度,來看待眼前正在發生的數位經濟轉型。
新模式造成規範的兩難
舉凡FinTech和金融業、Uber模式和計程車業、Airbnb模式和飯店旅館業,台灣的各個領域,都正面臨數位經濟轉型的挑戰。新模式邊緣化舊模式裡的中間人,諸如銀行、計程車行、旅館業者、旅行社,中間人當然要跳腳。弔詭的是,理應為公共利益服務的法律規範,卻往往成為中間人抗拒挑戰、捍衛利益最重要的武器。
既然法規勢必成為爭點,政府既不應該死守著惡法亦法的思維,無形中墊高交易成本、阻礙競爭發生,也不可能撒手不管,丟給市場野蠻生長。而是要冷靜的辨析出既有規範當中,哪些是攸關公共利益的必要措施,哪些是市場上已有替代方案,可以予以鬆綁的冗贅規範。
舉多元計程車方案為例,這是交通部想要仿照Uber模式,讓計程車與之競爭。但是車色和App派遣,只是Uber模式的外表,多元計程車方案開放車色和改採App派遣,其實意義不大。Uber模式競爭力的核心,是用更高的效率完成人車資訊追蹤、定價透明公開、提升服務品質。我們要從這個角度,來考慮規範的必要性。
比方說,計程車從業者的最高門檻,在於執業登記證考試,合格率不到一半,甚至有人考了5、6次,裡頭最大的難關是地理環境,林林總總的題庫,等於要求從業者熟背都市地圖。但是在GPS裝置、地圖導航網站普遍的今天,這樣的行業進入門檻,成本和效益比例還恰當嗎?
再比方說,交通部對計程表有諸多標準和規範,為的是要解決里程計費時的資訊不對稱。不論是租表或買斷,對從業者而言都是成本,終究要反映到消費者身上。可是新模式已經能透過手機定位,完成計時計程,讓消費者不至於做冤大頭,硬是要求Uber模式配合這項規範,加裝計程表,跟碼頭工會要求貨櫃不准下船,有什麼分別呢?
政府應該持平剖析種種既有規範,好將冗贅處鬆綁,為新的可能性開拓空間。但是這些冗贅,後面都牽動著一群人的生計:考試難度後面,有出版業者的商機;計程表後面,有表行業者的生意。
政府與業者共同面對挑戰
如何把相關利害人都帶上談判桌,大家攤開來談利害和補償,這是政府出面才能做到的事情。過去的討論,我們都花太多力氣在談「高大上」的公共利益,反而沒有切入問題的核心:數位科技取代中間人,被取代者只好緊抓著既有規範,誓死捍衛自己的生計。
就如同當年貨運業者撥款協助碼頭工人維持生計、尋求轉業,新模式的業者也該思索自己能為這些被取代的人提供什麼協助,這才是化解壓力的釜底抽薪之計。而不是只期望政府鬆綁法規,又要政府來收拾效率提高造就的科技性失業。政府如果照單全收,到時候也是全民埋單,終究不是個負責任的態度。
另一方面,伴隨著數位化的經濟型態崛起,也有新的系統性風險隱憂:資訊安全難以確保、以網路為基礎的恐怖攻擊、數位化進行的大規模犯罪。我們的生活越依賴網路,網路對我們就越具有支配性、潛在的威脅就越大。面對新的系統性風險,政府應該邀集各界商定明確規範,讓市場業者得以遵循,共同面對這些挑戰。(本文作者為立法委員)
※ 精彩全文,詳見《台灣銀行家2017年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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