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8/1718:35:39
發言人 初從維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66-0667#139
主旨 : 代轉投資公司昆山滬崴電子有限公司及昆山
威興電子有限公司公告廠房動遷補償事宜補充說明。
符合條款第51款
事實發生日101/08/1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08/17
2.公司名稱:昆山滬崴電子有限公司及昆山威興電子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轉投資公司昆山滬崴電子有限公司(原設址於中國江蘇省
昆山市花橋鎮花安路1999號)及昆山威興電子有限公司(原設址於中國
江蘇省昆山市花橋鎮巷浦路1199號),於100年9月5日接獲當地主管機
關花橋經濟開發區規劃建設局來函通知:因上海軌道交通11號線北段
工程經批准即將開工,前開廠址被列入動遷範圍。101年8月17日與昆
山市花橋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達成初步意向,其主要精神為:一、昆山
市花橋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依鐵路交通之市政規劃開發用地需求,收購
昆山滬崴電子有限公司及昆山威興電子有限公司所有建築物、附屬設
施及工業土地35畝,具體補償金額待雙方討論確定。二、昆山滬崴電
子有限公司及昆山威興電子有限公司並將積極爭取被收購35畝外之剩
餘土地性質變更後的使用權。
6.因應措施:昆山滬崴電子有限公司將與該主管機關協商,關於動遷協
議書內容確定後,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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