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圖/記者李毓康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菸稅即將於6月12日開始調漲,有民眾質疑,若長照未來改為保險制,此次調升的菸稅是否可以降回原樣?對此財政部今日回應,目前菸品稅捐占菸品售價比率約48%,在本次修法後,台灣菸品稅捐占菸品售價比率提高至約60%,但仍與WHO建議菸品稅捐,至少應占菸價70%仍有段差距,代表還有調漲空間。至於長照制度未來是否改採保險制,則屬衛福部權責。
台灣吸菸者權益促進會理事長陳麒安日前投書媒體,指出此次為了挹注長照財源而調漲菸稅,但菸稅作為國稅,應依財劃法規定分配,但這次菸稅調漲卻打破法律,使之成為指定用途的「特別公課」,法制紊亂將使長照法的施行產生隱憂,也有違憲之虞。
對此財政部回應,稅捐作為滿足公共財政實現公共任務的需要,一般適用預算法的「統收統支原則」,但也有例外情形,國會立法者可以立法裁量決定某項稅收是否專款專用。
財政部進一步以房地合一稅、金融營業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等稅課收入為例,指出這些稅收也被指定為住宅政策、長期照顧服務、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及社會福利等支出。
若以鄰近國家來看,日本、韓國、越南、泰國、印尼、菲律賓、孟加拉等亞洲鄰國,亦有將部分菸品稅收,用於菸害防制、公共轉播、健康促進、衛生保健、醫療援助與衛生設施改善計畫、償還國營事業債務及地方教育等類似例子。因此,財政部強調,此次將調增遺產及贈與稅、菸稅做為長照財源一事,並無違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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