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元販賣機示意圖。(圖/取自《鶴百貨-百元販賣機》臉書)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進來網路「百元販賣機」正夯,由於投入百元可隨機抽到大獎,在網路上引爆熱潮,國稅局因此開始宣導:雖說業者設立機台不用繳娛樂稅,但仍要記得繳納1%至5%營業稅。
國稅局表示,使用自動販賣機銷售貨物,視同商家開店營業,需向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並申報販賣機機器編號、放置處所及營業台數等明細資料。雖然不用每檯販賣機都申請營業登記,然而販賣機明顯處,應標示營業人名稱、地址、電話號碼、機器編號及放置處所讓人識別。
值得注意的是,雖說類型雷同,夾娃娃機台卻屬「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的範圍,依規定應課徵娛樂稅,稅率則為地方政府設定之消費金額1%至10%不等;然而百元販賣機目前核釋仍為商店、並非電玩等娛樂性質機台,因此不用加課娛樂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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