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公司法修法 台大法律系教授王文宇:對台灣小企業太沉重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19日)審查公司法,也在下午舉行公司法公聽會。針對現行公司法草案第22條之1要求將實質受益人資料以電子方式申報至中央主管機關建置之資訊平臺部分,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王文宇指出,台灣對於實質受益人的定義就與國外不同,台灣要求的是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10%之股東,但國外要求的是最終控制者;另外他也反映台灣是以中小企業為主,也坦言很多公司法草案規定「用大公司的標準來要求台灣的小公司,實在太沉重了。」
2018-04-19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