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舉例,一位弱勢族群,甲君因為面臨配偶生病,不得已出售配偶所繼承的老宅,因為不懂法令,原本原本應繳交的所得稅將近30萬元,加計罰鍰變60萬元在納保官審視與協助之下,大大降低甲君的應繳稅額,減輕大半的負擔。
2018-12-22 18:06
由於「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將於28日正式上路,財政部也在27日舉辦納保法上路記者會。不過,目前納保法仍有2大爭議,第一為納保官的遴選機制,因為是稽徵單位派任,等於有「球員兼裁判」的疑慮;第二則是「基本生活所需費用」僅16.6萬元,而且只有在該戶扣除額未達基本生活所需費用標準時才能適用,但稅改後的扣除額在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與薪資扣除額都提高,等於只有極少數的單親多子家庭能因納保法受惠。
2017-12-27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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