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發展條例》18條之一修正草案限制農地交易「買方」必須具農民身分,台開董事長邱復生表示,雖認同政府農地農用本意,但施政不能過於粗糙,他強調,一些水庫無法充分供水,或者不適耕種的農地應該立即解編、變更用途,「良田本來就該保留,但如果是我們(政府)自己無法供水給人的就應該檢討。」
2015-09-11 22:34
農舍亂象引起全國關注,近來竟有業者推出進階版──農地資材室建案,企圖以農地資材室名義規避查緝,對此,農委會強調,資材室只能放置農業資材,不能供人居住,且部分建案位於山坡地,甚至違規開發、未經過水保計畫審查,危險堪慮,因此呼籲民眾「切勿購買不合法建物,以免挨罰又置身危險。」
2015-07-21 20:14
第1頁共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