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在8月20日作出釋字807號解釋,認為「勞基法」49條第1項「女性原則不得夜間工作」規定,違反性別平等意旨,因此失去其效力,對此,勞動部今(3)日召開研商會議,邀請專家學者針對49條第1項進行討論,會中大多數人認為,雖然49條第1項失去效力,但勞基法第49條第5項的「妊娠或哺乳期間之女工,不得夜間工作」仍有效力。
2021-09-03 17:09
大法官釋憲20日宣告《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規定違憲,並自即日起生效,對此,勞動部表示,將依照司法院解釋文意旨,檢視主管法令,朝性別工作平權的方向努力。
2021-08-21 09:23
第1頁共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