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慶富旗下子公司「慶陽海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102年取得國立海洋科博館9.5億元聯貸案,10月27日由該聯貸案主辦行土地銀行宣告違約。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坦言,這案子土銀「在貸後管理上有疏失」,已發函給土銀,在慶陽案有4項缺失,改善後提報董事會,也要回報給金管會,如果再不改善,「我們就會做出必要的處置!」
慶富獵雷艦案才由一銀為首的9家聯貸銀行團宣布違約,慶富的子公司慶陽也違約,102年慶陽取得「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BOT+OT」案,向土地銀行、高雄銀行、全國農業金庫、合作金庫、新光銀行5間銀行籌資9.5億元,但10月27日該聯貸案的主辦行土地銀行也宣告慶陽違約,目前各聯貸銀行已經撥款約5億,以土地銀行1.5億最高。
今天(1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立委黃國昌批評,在9月13日時,金管會僅以「密件」發函土銀在該聯貸案有缺失,但卻沒有做出任何懲處,有必要用「密件」隱瞞嗎?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那份文件是他剛到金管會就批示發出去,函中是針對土銀的缺失,要求改善,並提報董事會、回報金管會,但因為函中涉及個資,且是在處分之前,所以才用密件。
顧立雄在受訪時,詳細談到當時發函給土銀的內容,主要是要求4項缺失改善:第一,慶陽涉嫌將款項付給利害關係人,金額約8000萬元,要求土銀盡快查明是否跟慶陽有實質利害關係人,若是,就要要求匯回款項,目前已知有一家公司已匯回;第二,依規定慶陽從專戶轉出若超過300萬,就要事先取得海科館承認,但慶陽僅事後才取得承認。第三,每3個月要交查核報告,卻沒有落實;第四,興建工程未依約動用款項,有比工程進度略為超前撥貸約2、3000萬,這也要求土銀必須是按進度撥款。
顧立雄強調,此案土銀確實在「貸後管理」上有缺失,若改善就不會造成實質傷害。但土銀在核貸時難道沒有缺失?顧立雄則說明,從時序上來看,這是102年的聯貸案,當時慶陽有慶富做十足的擔保,是到105年才發生慶富找一銀的聯貸案缺失,大家現在認為事情很嚴重,但若回到102年時土銀核貸,以當時慶富的資歷,坦白講從當時來看不是太大問題。
至於黃國昌質疑,金管會總是以密件來掩蓋事實。顧立雄受訪時坦言:「讓我突然有如雷灌頂的感覺!」他說,過去金管會習慣在處分前發函用密件,處分書當然就要公開,這跟國際監理作業沒有太大違背,像華南跟兆豐在紐約的案子,紐約金融服務署(NYDFS)處分之前也不會公開,NYDFS甚至認為外洩有刑責,我想我們也是會秉持這樣做法。但我們也不要太故步自封,我會跟銀行局、檢查局商量,如何在監理階段維持秘密性,但又同時做到資訊公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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