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總經理吳一揆。(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賴亭羽/台北報導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5)日突然宣布,因中信金在去(105)年6月8日為辜仲諒墊付刑事案件保釋金9260萬元,內控有嚴重缺失,決議暫停中信金總經理吳一揆職務6個月,並處以金控法最高罰款1,000萬元。對此,中信金在晚間發出聲明,表示對金管會的裁罰結果十分遺憾,至於公司營運則一切正常,不會受此裁罰案而影響。
中信金指出,去(105)年6月8日上午8時,檢調單位突然前往中信金進行搜索,由於事出突然,當日原排定之董事會仍正常開會,惟當時無從獲悉刑事偵查之具體內容及事證,董事會在討論本臨時提案時,主要考量為確保公司正常營運,若有同仁因公務涉訟,公司會提供必要的協助,除了要讓同仁安心,並應藉此穩定其他同仁軍心,另考量被約談人數逾20人,經董事會決議授權代墊保釋金上限由新臺幣6,000萬提高到1億元。
中信金表示,當日晚間至翌日清晨,公司陸續獲知約談結束需交保,即為現任及離職同仁共6人墊付保釋金,並非針對單一特定對象。事後所有離職同仁均表示將自行負擔保釋金,並已於105年6月13日全數返還本公司所代墊金額。
中信金進一步提到,公司於同年8月25日再將處理保釋金完整經過與結果提報董事會核議,經董事會討論後無異議確認此處理方式符合董事會授權而為等情,足證經理部門並無誤導董事會問題,亦不存在內部控制制度有嚴重缺失而損及公司治理情形。
中信金指出,公司在此之前、包括紅火案在內,並無為任何涉訟同仁代墊保釋金之前例,中信金認為本件墊付保釋金案已依法踐行相關決策程序,實無誤導董事會之情事,對主管機關裁罰結果表示遺憾。中信金強調,公司營運一切正常,不會受此裁罰案有所影響。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戴瑞瑤攝)
顧立雄指出,中信金在去年6月8日行政管理部門通過提報董事會,提供1億元的保釋金,替離職員工與在職員工保釋,其中繳交的保釋金中9260萬,是替「離職員工」、也就是辜仲諒交保。
顧立雄表示,金管會認為中信金在內部控制及法令遵循「嚴重缺失」,尤其總經理吳一揆在此案上沒有善盡督導管理的責任,吳一揆身為公司的執行負責人,應以公司最大利益為考量,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管理人的責任的注意義務,有礙中信金健全經營之虞。最終決議處分中信金最高罰款1,000萬元,同時停止中信金總經理吳一揆執行總經理6個月,並停止中信金法遵長金延華職務3個月。
今日裁罰案件,也是顧立雄上任後首次針對金控家族化做出重罰。顧立雄表示,中信金必須要體認到所謂「產金分離」的概念,不要碰到大股東就失靈,希望專業經理人要維持專業經理人的態度,中信金在各方面的表現都不錯,何以看到大股東就失靈,這也不是第一次,「我希望這是最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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