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推有線電視多元選擇付費機制,單頻單買列入選項 。(圖/翻攝NCC網站)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會議今天(27日)審查通過「有線電視多元選擇付費機制規劃」草案。NCC表示,此草案若通過,未來有線電視業者在提出隔年的收視費用時,必須要提兩組方案,一是「清冰組」,但需搭配「單頻單買」和各種小型付費頻道套餐;二是除了保持現行的「吃到飽」付費機制外,也開放由業者依訂戶需求自行組合。
根據NCC的規劃,有線電視業者在每年8月提出隔年的有線電視收視費用,必須要提兩組方案,一是「清冰組」,也就是最低收視費的方案,但內容須包含現行有廣法所規定依法播送的至少13個基本頻道(國會頻道、無線五台、原民、客家、公用、地方和頻道表),同時還要搭配可以讓消費者「單頻單買」和由系統業者或頻道業者所組合的各種小型付費頻道套餐;二是除了保持現行的「吃到飽」付費機制外,也開放由業者依訂戶需求自行組合,但需考量新聞(含國際)、兒少、戲劇(含本國)、電影(含國片)、教育等5種頻道類型。
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以前在類比時代,頻道容量不足,大家對在哪個頻道位置錙銖必較,但是如今已經進入數位時代,頻道容量變大,每個頻道商都應該可以上架,讓消費者來決定自己想看哪個頻道,也能讓優質的頻道商製作的內容能夠被消費者看見。
至於推出單頻單買或其他套餐組合後,系統業者和頻道業者如何拆帳?翁柏宗認為,200元的基本費,已經兼顧系統業者的成本,而拆帳方式建議可以參考MOD的分潤模式(系統20%,頻道80%),但還要聆聽業者的意見。
翁柏宗說,由於這個方案預料會對有線電視產業環境造成衝擊,預計在明年1月底前召開公聽會,邀請利害關係人(包括有線電視系統業者、頻道業者、地方政府、消保團體、收視率調查機構和廣告主協會等),就這項方案進行公開意見說明,並聽取各界意見,之後再提報委員會,修正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等相關規範,同時調整現行有線廣播電視法及相關配套措施,以求創造系統、頻道、消費者和政府多贏局面,不過何時實施沒有時間表,最快可能在民國1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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