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案都市設計審議會前夕,遠雄於30日申請撤件,宣布不參與都審。(圖/記者謝盛帆攝)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工程延宕許久的大巨蛋案,北市府原定將於4月3日召開都市設計審議會,但最新遠雄集團已於30日發函給都發局申請大巨蛋都審案撤件。遠雄集團表示,大巨蛋在2011年核准的建照,早已經過都發局依法審查程序核發,現在又來質疑建照適法性,已超出都審範疇。
遠雄發言人楊舜欽表示,2011年原核准的大巨蛋建照早就經都發局依法定審查程序核發,大巨蛋才據以施工,現在再重新檢討技術規則,等於質疑當時建照適法性,已經超出都審審議範疇,「與其在都審大會中爭議無法獲得解決,不如先在會外釐清後再遞件。」
都發局日前指出,遠雄雖然在去(2017)年通過台灣建築中心性能式審查,但「建築技術規則」的97條及127條不屬台建中心審查權責,因此未來大巨蛋即使營運也不得開演唱會,需回台建中心重審。但遠雄19日發文反擊都發局,依法審議規則申請暫緩90天,若都發局不同意暫緩則不排除撤件。
最新,遠雄已於30日下午主動申請大巨蛋案撤件,等同是讓大巨蛋進度拉回半年前。對此,都發局則回應,明顯浪費行政資源,深感遺憾,但仍建議遠雄依都審幹事會結論修正後儘速提送都審委員會審議,以完成都審及相關行政程序。
但楊舜欽也強調,遠雄在撤件後仍會努力協調針對法規釋疑,再遞件申請都審變更,希望在公平公開且合於法規的前提下進行審議。而遠雄也已按照契約內解決履約爭議相關條款發文北市府,要求契約夥伴的北市府籌組協調委員會進行協調,履行市府在契約內協力的義務,共同解決爭議,續行履約。
▼遠雄發言人楊舜欽。(圖/記者葉佳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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