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和TBC不甩NCC,導致新聞台下架。NCC副主委翁柏宗:譴責並依法裁罰。(圖/記者林昱均攝)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民視與台灣寬頻通訊(TBC)的授權費爭議遲遲無法解決,雖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日要求雙方在15日前協議提付仲裁,或採取其他可達成授權之方式,不過因民視拒絕再延長授權,TBC在今天(4日)凌晨停播民視新聞台。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對於雙方未能顧及消費者權益,NCC予以嚴正譴責,並將釐清責任、依法裁罰,後續還會有強制力措施,直至改善為止。
從去年開始,民視和TBC的授權費爭議,就已經由NCC經過多次協商和調處。雙方遲遲談不攏的癥結點,在於民視希望把新聞台、台灣台、第一台三個頻道「綑綁銷售」,而TBC只要民視新聞台頻道上架。
由於民視延長授權只到5月3日,因此NCC最近一次調處,要求民視延長授權必須到5月15日,同時也要求TBC必須出示過去三年的合約作為出價依據,民視也必須提供新聞台單一頻道的報價。不過,因為民視拒絕再延長授權,TBC以會侵權為由,在5月4日凌晨正式停播民視新聞台,受影響收視戶約76萬戶。
▲授權談不攏,民視新聞台4日凌晨遭TBC下架。(圖/用戶提供)
對於民視新聞台遭TBC下架事件,NCC相當震怒,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對於雙方未能顧及消費者權益,NCC予以嚴正譴責;而NCC已依法做成明確行政處分,雙方卻不願遵行行政處分之內容,NCC將釐清責任,依法裁罰。翁柏宗說,後續還會有強制力措施要求雙方遵行NCC的行政處分,否則持續開罰,直到改善為止。
根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53條規定,「系統經營者有營運不當、損害訂戶權益情事或有損害之虞者,主管機關得令系統經營者限期改正或為其他必要措施」。而衛星廣播電視法第43條也說,「主管機關認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營運不當,有損害訂戶或視聽眾權益之情事或有損害之虞者,應命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限期改正或為其他必要之措施」。而違反這兩條規定的業者,NCC可對系統業者處以6萬到300萬元的罰鍰、對頻道業者則是第一次發出警告、第二次就開罰10萬到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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