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C無預警將民視新聞台下架,影響桃園、台中、新竹、苗栗地區約76萬收視戶權益,NCC主委詹婷怡9日表示
按照定型化契約,NCC將要求業者補償消費者損失。(影/記者徐斌慎、葉佳華台北採訪報導)
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交通委員會今天(9日)逐條審查《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不過民進黨立委包括鄭寶清、葉宜津、李昆澤等紛紛表態,民視遭台灣寬頻通訊(TBC)強行下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於授權案明明就有尚方寶劍,可連續對TBC開罰最高額度的300萬元罰鍰卻不做,民眾自然認為政府效率不彰。鄭寶清直言:「本土第二大系統商凱擘也可能會跟進斷訊,所以300萬就該罰下去,否則系統商都會有樣學樣。」
民視和TBC的授權費爭議遲遲無法解決,雖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5月2日要求雙方在15日前協議提付仲裁,或採取其他可達成授權之方式,不過因民視拒絕再延長授權,TBC在5月4日凌晨停播民視新聞台。NCC聞訊震怒,並要求7、8日民視和TBC到會說明並做調處,不過民視完全沒派代表出席。
▲TBC於4日無預警下架民視新聞台。(圖/視覺中國CFP)
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日前受訪時表示,由於雙方未能顧及消費者權益,違反了有線廣播電視法第53條和衛星廣播電視法第43條,因此第一次處罰TBC新台幣6萬元和對民視提出警告,並要求立即改正;翁柏宗強調,若業者仍不改進,第二次將對TBC和民視各開罰36萬元與30萬元,並連續處罰,且罰金越來越高。
不過,各立委對於NCC的裁罰都非常不滿,李昆澤表示,像TBC這樣財大氣粗的財團,不尊重消費者也不尊重NCC,若沒有強力的制裁來保障收視戶,頻道將會被系統商箝制,「台灣就是靠多元民主的言論自由,現在卻被箝制!」
NCC主委詹婷怡對此回應,目前NCC已經做10次以上的調處,而且從4月底預見可能有斷訊之虞,就已經動用到以前NCC從未用到的罰則,包括有線廣播電視法第63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61條有關於斷訊的罰鍰規定,民視第一次已做警告,今天第二次將處分10-100萬元、TBC則是第一次開罰6萬元,今天將做第二次裁罰,金額會更高,且未來也會連續處罰。
鄭寶清表示,目前罰鍰根本太低,「連他(TBC)尾牙獎金都比你罰鍰還多!」他強調,既然現在TBC沒有民視新聞台頻道,那是不是要退錢給消費者?對此詹婷怡表示,後續會依照定型化契約去做處分。
▼NCC主委詹婷怡指出,今天也會對民視、TBC雙方做第二次裁罰。(圖/記者屠惠剛攝)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