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授權費,頻道和系統言詞交鋒。(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台灣寬頻(TBC)和民視新聞台的斷訊風波,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預計在1個月內就會公告廣電三法修法草案,內容包含分組付費、反媒體壟斷和公平上下架機制等。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理事長彭淑芬認為,「政府怎麼能介入市場機制?」而目前的授權金架構已行之有年,並沒有一套計算公式,頻道業者此時要提高授權金,只是要彌補廣告收入不足的缺口。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理事長彭淑芬接受ETtoday新聞雲記者專訪時指出,台灣的有線電視產業,從1993年合法化至今已經20多年,所建立的商業模式,除了系統商支付給頻道商一定金額的授權費外,系統商全力拓展用戶數,達到現今約500萬戶規模,也撐起了廣告主認同的市場規模及廣告效益,讓頻道商可以開發廣告收入,因此頻道商的獲利來源,一直是70%的廣告收益,加上30%的授權金。
彭淑芬表示,這20多年來,國民平均所得不斷成長,但是反觀有線電視費,不僅沒有成長,反而降低。有線電視系統業者除了因應數位化要投資鉅額成本,2012年NCC開放有線電視市場後,新進業者的低價搶客,更讓系統業者的整體營收減少,而系統業者也沒有因此大砍頻道的授權費。
▲這20多年來,國民平均所得不斷成長,反觀有線電視費,不僅沒有成長,反而降低。(圖/有線寬頻產業協會提供)
彭淑芬說,授權金架構已行之有年,並沒有一套計算公式,現在的授權金架構與過去相比並未改變,頻道業者此時要提高授權金,事實上是因為廣告大餅萎縮,想要從提高授權金來彌補收入的缺口。
彭淑芬表示,當今有線電視產業市場已不同以往,政府、系統和頻道商應該要思考的是如何共同合作抵禦國際化的競爭,做大本土影視產業的大餅,而非搶食正在萎縮中的餅。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