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10/2419:29:07
發言人 謝芳宜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07-8139989#72801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董事及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符合條款第21款
事實發生日101/10/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01/10/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江俊彥/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江俊彥/總經理:自101/10/24~擔任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江俊彥/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江俊彥/台虹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董事及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台虹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玉山鎮台虹路1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台虹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生產高分子銅箔塗佈材料、光學擴散膜材料及網狀液晶
聚合物顯示器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係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轉投資公司。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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