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11/0107:48:13
發言人 鄭黛麗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5533(5898)
主旨 : 101/10/05本公司重大訊息補充公告。
符合條款第39款
事實發生日101/11/0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11/01
2.公司名稱: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詳101/10/05本公司重大訊息及記者會新聞稿
6.因應措施:本公司重新檢視相關營運流程,避免發生相同情事。
7.其他應敘明事項:符合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3款情事,依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一項
所規定之期間101/11/01~104/10/31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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