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圖/記者賴亭羽攝)
記者賴亭羽/台北報導
金管會昨(25)日舉行民營銀行併購公聽會,並針對「買方」提出四大條件,包含初估有6家金控、7家銀行達標;然而台新金控因牽涉到彰銀案尚未解決,在金金併議題上稍被遺忘。對此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指出,彰銀案與金金併兩者其實不相衝突,「這是兩個並行不悖的事情」。
目前金管會提出的金金併買方限「民營金控」跟「民營銀行」,且需符合下列四條件,缺一不可:一、資本充實;二、經營能力佳;三、國際布局;四、企業社會責任。因台新金牽涉到彰銀案還未解決,銀行局透露,台新金若要再併購另一家,在資本充實的條件上要符合規定恐會有問題。
林維俊指出,彰銀案是13年前的陳年舊案,當初台新金完全配合政府政策執行,很遺憾最後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他表示,目前彰銀案進行至三審階段,希望在今年前就可以有個結果、還台新金一個公道,再之後就能跟政府討論把彰銀案解決。
至於金金併,林維俊認為,這與彰銀案是兩件不相違背的事情,不會因為彰銀案在身上,就會妨礙其他的併購。他進一步指出,接下來的目標,第一仍是希望台新能有個壽險公司,打造獲利三引擎、站穩第三隻腳,成為完整個金控。
林維俊提到,若今年司法能還給台新金一個公道的話,未來要進或要退,會再好好跟政府討論;最後,若證券能出現好的對象,台新也不排除繼續併購。
銀行局昨日指出,若以資本充實與經營能力佳兩條件來看,初估有6家金控達標,包括國泰金、富邦金、中信金、玉山金、台新金、元大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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