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C法官Thomas Pender以「公眾利益因素」駁回了高通提出的「禁止搭載英特爾晶片的iPhone進口美國」要求。(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根據最新的判決結果,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法官裁定,蘋果公司(Apple)的確侵犯了高通公司(Qualcomm)的專利,但對於高通公司提出要求搭載英特爾(intel)晶片的iPhone禁止進口美國,法官予以駁回。
此案源於2017年高通公司向ITC控告蘋果公司,稱使用英特爾晶片的iPhone侵犯了該公司六項專利,這些專利技術可幫助智慧型手機在電量與效能上有更好的表現。媒體報導指出,高通在今年6月審理開始之前,放棄其中3項專利的申訴。
據《路透》報導,ITC法官Thomas Pender以「公眾利益因素」駁回了高通提出的「禁止搭載英特爾晶片的iPhone進口美國」要求,但法官也認定,蘋果公司的確有侵犯到高通公司在電源管理技術上的專利。
高通法務長Don Rosenberg表示,該公司很高興專利被侵權能受到重視,但對於提出的禁售令被駁回,認為非常不合理,他認為,讓這些侵權產品繼續在美國販售,正是助長這些侵權行為。
蘋果公司則是在上周五發出聲明指出,高通公司一直以來對無關的技術要求索取專利費,藉此維持獨占地位。蘋果很高興 ITC 阻止了高通破壞競爭,並最終影響新創者和美國消費者的企圖。但此案尚未結束,將繼續提交給全體委員會審查,做出最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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