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富邦銀行。(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真可惡!北富銀傳出有2名行員監守自盜,行員擅自盜用客戶款項,且北富銀同時2個分行都出事,包括北投分行跟安和分行,相加共17名客戶款項被盜用,共被挪用高達500多萬。最後都是由客戶發現後,向銀行檢舉才爆發,金管會認為北富銀內控有很大問題,對北富銀開罰400萬元。
銀行局指出,北富銀北投分行有一名26歲游姓前行員,利用分行外部收件,客戶告知密碼及交付存摺之便,私自以空白取款憑條執行交易後,銷毀傳票。並且利用客戶臨櫃交易時,在空白取款憑條盜蓋客戶印鑑,用話術說服客戶再次輸入密碼。還有受理代收費用及稅款時未立即鍵入資料,挪用客戶款項。時間從2016年9月到2017年8月、長達1年,共16名客戶受害,遭挪用款項高達400多萬。此案已由北富銀移送檢調偵辦中。
同時,安和分行也發生一名年輕女性前理專,沒有依內部規定持有客戶密碼,並代客戶臨櫃取款後,交付不實款項給客戶,櫃員也沒有依內部規定,在客戶視線所及範圍清點並交付款項,讓該女性理專可以藉機交付不實款項給客戶。時間也長達1年,受害客戶為1名,涉及金額100多萬。
銀行局說明,北富銀在事件爆發後有向銀行局報重大偶發事件,因為案發時間相近,顯示北富銀內控制度有很大缺失,開罰北富銀400萬元,與1筆糾正,並命令解除上述2名行員的職務。
台北富邦銀行則於今天晚間回應,案發後第一時間北富銀立即主動積極調查與處理,盡速歸還客戶被挪用款項,並未造成客戶損失。同時向主管機關通報重大偶發事件訊息及主動報案, 對兩位行員採取免職處置,另相關失職人員暨主管亦分別連帶處分。
北富銀強調,二案發生後旋即進行內部流程的改善,強化交易流程及時控管機制,以杜絕未來發生類似情況可能機會,改善措施皆已報送北富銀董事會及主管機關核備。
根據銀行局統計,今年已經是第2家銀行發生行員監守自盜事件。今年2月花旗銀行信義分行前行員,私下保管客戶空白單據、自製不實對帳單給客戶、私下與客戶資金往來,涉及金額至少達74.4萬美元(約2232萬新台幣),當時銀行局也對花旗銀行開罰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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