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因為洗錢防制缺失,美國分行連續兩年都被美國重罰。(圖/兆豐銀行提供)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根據金管會統計,近3年國銀在海外的分行或子行,被美國、大陸當地金融主管機關開罰情況最多,罰款金額以美國最多,國銀在大陸的分行或子行,則被罰的次數最密集,尤其光2017年就有3家被大陸罰款,甚至有一家國銀的大陸子行被罰停止房貸業務2個月。
立法院在最新出爐的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中指出,從2015年至2018年7月底,國銀在海外的分支機構,陸續遭到泰國、美國、香港、巴拿馬、新加坡、大陸、菲律賓當地的主管機關,處以罰款、調降評等、暫停部分業務等,處分金額甚至有達美金億元以上案例,顯示國銀海外分支運作不盡嚴謹,認為金管會有加強監督的必要。
根據金管會提供給立法院的數據,2016年以兆豐銀因洗錢缺失被美國開罰1.8億美金最嚴重,當年也陸續被巴拿馬、大陸各開罰125萬美元、50萬人民幣,成為近3年來國銀海外分支機構被罰最重的一年。
若以處罰次數來說,我國銀行被大陸處罰次數最多,且多集中在2017年。2017年大陸共針對3家國銀海外分行或子行開罰,罰款金額共4.3萬人民幣,還有5家國銀在大陸的分支機構被降評等,甚至有1家國銀在大陸的子行被暫停做個人住房貸款業務2個月。
而今年前7月份,國銀海外分子行也陸續遭美國、大陸、菲律賓、香港處份。其中美國開罰2900萬美元,主要是針對2016年兆豐銀的巴拿馬、紐約分行洗錢防制檢查缺失再次開罰;大陸部分,有2家被罰款,金額共達55.5萬人民幣;另有2家國銀分子行被菲律賓罰款;香港則是日前上海商銀香港子公司,因違反防洗錢,被香港金融管理局開罰500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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