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證券交易所。(圖/記者劉姵呈攝)
記者劉姵呈/台北報導
因應部分公司財務不佳而且長期未見改善,證交所今(26)日召開例行董事會,宣布針對財務不佳公司新增強制下市條件。證交所公告營業細則修正,針對會計師出具經營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查核報告,或淨值已低於3元公司,在變更交易方法外,將給予三年的改善期,若期滿仍未改善將停止買賣,停止買賣六個月後還是無法恢復交易必須終止上市。
證交所表示,根據現行規範,已要求淨值為負數或因退票而遭拒絕往來公司,達到下市條件必須終止上市,但考量投資人權益未完全保障,此次再增設第三項下市條件,若公司未來達成會計師出具不確定查核報告,或最新財報所列淨值低於3元等二條件之一,其後無法於改善期及停止買賣期完成財務改善公司,必須終止上市。
換言之,上市公司若達成上述條件,除了依既有規範變更交易條件外,最快可能於三年半後下市。證交所表示,此做法更有利提升台股公司品質,並兼顧投資人權益。
根據官網公布名單,目前達到會計師出具查核報告或淨值已低於3元的潛在名單,有東華、科風、清惠、天瀚、聖馬丁-DR、神州-DR、樂士、東訊、倫飛、華映、新世紀、耀傑-DR、陽光能源-DR等13家公司。證交所指出,已呈報主管機關,將在正式公告後一年實施,預計最快2020年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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