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表示,向北市府焚化廠、翡翠水庫電廠購電的價格,都符合規定。
記者林信男/台北報導
台電向北市府焚化廠、翡翠水庫電廠購電的價格,比台電所售電價低。台電回應,焚化廠購電價格是依能源局公告費率辦理,翡翠水庫電廠電價則是與翡翠水庫管理局合意訂定,皆合乎相關規範。
台電表示,收購垃圾焚化廠購電費率,是按照能源局公告的「綜合電業收購合格汽電共生系統餘電購電費率」辦理,並依能源局10月8日發布修正的費率,提高離峰收購電價。
由於焚化廠的垃圾有「即收即燒」的特性,且垃圾收集普遍在夜間進行,離峰發電度數比例較高,上述調價方式,對焚化廠相對有利。
台電強調,翡翠水庫電廠屬非川流式水力,並非「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躉購費率適用對象,價格由台電與翡翠水庫管理局雙方合意訂定,購電價格符合現行購售電契約規定。
台電指出,有關翡翠水庫、垃圾焚化廠購電價格問題,經濟部能源局已於今(101)年11月23日邀集翡翠水庫管理局、環保局及台電公司協商討論,未來將配合經濟部協調作業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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