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發基金會董事張國明(圖中)今(16)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教育部介入改善基金會董事會改選。(圖/記者林淑慧攝)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長榮集團大房二子、董事張國明與老臣今(16)日召開記者會,質疑張榮發基金會董事長鍾德美濫權,並刊登廣告呼籲教育部介入改善基金會改選,張榮發基金會發表五大聲明澄清。
張榮發基金會表示,該篇廣告內容謬誤百出,與事實真相不符,且張國政及張國明意圖以「家天下」之觀念把持張榮發基金會,完全違背財團法人法之精神。張榮發基金會的五點澄清聲明全文如下:
張榮發基金會針對謬誤的5點廣告內容,鄭重提出澄清說明,以正視聽:
一、董事任期為三年,沒有違法修章,吳景明及李寬量指鍾德美為張榮發基金會的「萬年董事長」,根本子虛無有。
鍾德美董事長已於所召開的5次董事會提出改選董事議程,但張國明、吳景明、李寬量等多位董事惡意缺席杯葛,導致新任董事無法產生,意圖犧牲基金會,以取得長榮集團經營權之目的,這也是教育部多次發函要求張榮發基金會完成董事改選的原因。
二、張榮發基金會董事長鍾德美從未以任何方式阻擋董事開會。
該廣告內容指出,鍾德美董事長多次唆使保全暴力阻擋董事開會,張榮發基金會明確表示,從來沒有不讓董事進場。反倒是張國明等董事數次意圖以暴力或其他方式夾帶非董事人員入場,並在2020年1月8日董事會當天,獨家通知某媒體到場,刻意面對鏡頭咆哮,製造悲情衝突畫面讓媒體拍攝,嚴重混淆視聽,導致會議無法順利進行。試問,任何一家企業召開董事會,能容許讓非董事人員入場干擾董事會運作?
▲長榮集團大房三兄弟爭權風暴愈演愈烈,張榮發基金會發佈聲明對外澄清。(圖/記者屠惠剛攝)
三、張榮發基金會董事長鍾德美經法院判決,為合法行使基金會持股之股東權,並沒有違法涉入經營權。
張國明等董事針對此事,已向法院提起多起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已判決敗訴,同時宣告鍾德美董事長行使股東表決權是合法的。且長榮集團各公司為達永續經營,創辦人張榮發總裁於生前即已安排由專業經理人負責經營。
四、本會因特定董事之杯葛,致使尚未完成改選,因多次會議均未達特別決議三分之二之出席門檻,故依法向教育部申請許可以普通決議改選。
因部分董事惡意杯葛,導致無法以「特別決議」完成董事改選之難題,依據財團法人法第45條第4項規定,鍾德美董事長乃依法報請主管機關教育部許可,以「普通決議」二分之一之出席門檻改選董事,希望能夠改變目前的窘境,本案目前尚待教育部核准中。
▲張榮發基金會董事張國明(圖中)今(16)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教育部介入改善基金會董事會改選。(圖/記者林淑慧攝)
五、本會自設立以來即受主管機關之監督從事公益事業,今雖遭逢部分董事杯葛以致遲未完成董事改選,然仍亟待主管機關儘速許可本會普通決議之申請,齊心同力實踐維護公益之使命。
關於部分董事因一己之私,屢屢惡意以不出席的手段癱瘓會議,才是造成董事無法改選之元凶。張國明等董事甚至請託民意代表施壓教育部,對本基金會祭以最嚴厲之處分,為了經營權不惜讓本基金會董事全體遭受解任,完全漠視基金會的權益!
本基金會多年以來在主管機關職權監督之下積極從事公益,感謝主管機關不畏強權,秉持客觀公正多方給予本會行政指導,期能早日完成改選。
張榮發基金會發布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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