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班日到底能不能拿到加班費,是許多勞工關注的焦點一隻。(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週六(2月15日)要補班,不少上班族都很關心這一天倒底有沒有加班費可以領。對此,勞動部表示,經過調整後2月15日從休息日變成正常工作日,所以雇主無須加給勞工出勤工資。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說明,如果是按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將2月15日的休息日與1月23日(農曆小年夜)上班日對調的事業單位,勞工在2月15日當天出勤,雇主即可不用給休息日出勤加班費。
另外,勞動部近日也接獲許多民眾詢問,「如果是在1月24日以後才到職的勞工,2月15日當天是否仍需補班,出勤的話,雇主是否應加給休息日加班費?」
謝倩蒨表示,這樣的案例仍需視勞雇雙方如何約定、公司整體運作如何規定,一切都是按照公司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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