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錦奇/台北報導
大同公司今(30)晚臨時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董事長林郭文艷意外現身,親自出面說明今天股東會,之所以剔除部分股東表決權,主要是依據企業購併法、證交法、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公司法及其他有關之法令規定。
▲大同公司重大訊息說明會,董事長林郭文艷(左)親自出面,與律師賴中強(右)秀資料說明。(圖/記者陳心怡攝)
林郭文艷也證實,剛當選大同董事、前法務部次長陳守煌,宣布請辭,不就任。原因他目前律師業務非常繁忙,希望不要續任,也在股東會前表達過兩三次,但公司考量陳守煌一直幫忙,所以還是提名他,但他表達不打算續任,所以剛才已經重訊公告此事。
▲大同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艷(左)與律師賴中強(右),出席重大訊息說明會。(圖/記者黃軍瑋攝)
林郭文艷說,今天股東會一共有11個議案,每位股東都是拿到11張選票,當初規劃股東會時,是依據中央疫情指揮ˋ中心規定,大型集會不能超過100人,股東會通知大概是接近5月底就已經發出,往年,大同股東會大概多半都是50-60人到場,不管有沒有限制,大概都可以應付,但去年有不一樣的狀況,在公司未預期的情況下,有18個法人股東,派了很多代表,突然之間增加了89個人,超過原來預計人數,但還好沒有疫情,所以還是讓股東進場。
林郭文艷說,但從司儀開始宣布開始後,這些股東就往前衝,股務的設備也被打壞,因此這次股東會有開闢第二會場,可以容納40人,總數140人大概夠了,所以昨天集保的主管有去看場地,認為我們的規劃有符合要求,當然股東進場前要量體溫,做好防疫工作。
林郭文艷說,可是上週突然發現,有很多委託出席的狀況,一下子增加了200人,所以才逼迫公司只好在連假期間,規劃股東會第三會場。根據律師建議,當所有議案先念,然後討論,請股東發言,接下來投票,一次逐案表決,整個記票不會有相混的,不可能本來要投第五案,跑到其他票箱,最後表決結果都是一樣的,如果是逐案表決,可能拖8、9個小時都還沒結束,在疫情考慮下,要考慮在場股東的安全,這些都是合法的,所有的票箱都會妥善保存。
▲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意外現身證交所,親自主持重大訊息說明會。(圖/記者陳心怡攝)
林郭文艷簡單開場後,並未逐一親自回答問題,多半是交由律師賴中強代答。有記者提問,大同公司今天為何不讓股東有投票權與表決權?究竟剔除多少股份?對此,賴中強表示,這是依據公司法的規定,無表決權的股數不計入已發行股數。假設大同原本登記實際發行股數是2萬股,有1萬股是無表決權的,公司發行股數必須被認定為1萬股,也就是只需要5千股就能召開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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