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舉辦《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OTT TV)草案公聽會,主持人NCC委員林麗雲(左2)、王維菁(右2)(圖/記者陳世昌攝,以下同)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備受關注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公聽會3日登場,不僅相關業者出席眾多擠滿會場,更是炮聲隆隆一面倒的反對政府立專法來管理OTT。LINE TV資深總監許惠嵐透露,目前多數業者面臨經營困境,更需要大量投資,不知此法目的是要監管還是要發展內容,要解決的問題是什麼?
受行政院政策指示由NCC主導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歷經一年多研議後,草案終於出爐,其中最關鍵的條文之一即是納入協助中國非法業者處罰條款,使本法也被稱「愛奇藝專法」,然而即將被納入管理的OTT業者幾乎是一面倒的反對立此法。
▲NCC舉辦《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公聽會,與會業界擠滿會場。
NCC為表慎重,3日的公聽會由林麗雲、王維菁二位委員主持。NCC表示,根據109年「通訊傳播市場發展概況與趨勢調查」,我國16歲以上且看過OTT TV之民眾共有69.2%認為,基於保障消費者權益,確保我國視聽內容競爭力等目的,應將OTTTV納入適度管理。
NCC指出,OTT TV目前不屬於廣電三法的監理範疇,現行並無相關執照管制規範,難以對OTTTV進行任何限制或處分。NCC委員林麗雲特別說明,NCC本於職責、保護消費者,必需要有所做為。
代理愛奇藝的歐銻銻娛樂有限公司董事長范立達表示,草案對OTT TV定義不夠清楚,OTT有很多態樣,不能說想要納管的就說是,不想納管就說不是,目前定義是以偏概全。
▲歐銻銻娛樂有限公司董事長范立達出席公聽會。
另外所謂「抓大放小」管理,范立達說,所有OTT的使用率超過7%以上只有5家,YouTube、愛奇藝、line tv 、netflix、WEtv,其中有三家不在納管範圍,只剩下line tv 、netflix2家納管。若以以付費平台來看,使用率超過1%的只有3家YouTube、愛奇藝、netflix,只有一家在納管範圍,如果業者不去登記,就不用被納管也不用受罰,是很可笑的事。
台灣OTT協會理事長錢大衛也說,OTT產業正在萌芽,太多限制會影響投資意願。協會主張擴大專法強力取締盜版,一年造成283億損失。
▲台灣OTT協會理事長錢大衛。
他同時提出三點建議:
一、第五條取消登記制,因為現有地方政府已有登記。
二、第八條的營業資料申報,對各平台都非常機密,國外業者都非常堅決反對提供。如果只有本土業者登記會造成不公平。
三、自製比例建議不要用處罰,用鼓勵的方式。
▲Line資深總監許惠嵐
Line資深總監許惠嵐也提出三點建議:
一、line Tv 經營2年多了,關於專法的目的不太理解,因為目前多數業者經營困難,需要大量投資,不知目的是要監管還是要發展內容,要解決的問題是什麼?
二、納管標準希望明確、公平,抓大放小有鼓勵業者不要做大。
三、希望以自律優先做為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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