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電創辦人王雪紅創立的威盛電子,因2008年參與中國大陸「安全監控晶片」開發失利,遭合作夥伴中聯控股求償,還曾被立委指控該晶片藏有後門程式,可能用以監控法輪功等特定人士,形同間諜晶片。後來威盛與中聯控股進行商務仲裁及訴訟,官司一路從香港、中國打回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威盛敗訴,應賠償中聯控股約新台幣1億元,中聯控股近期將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查封威盛資金帳戶抵償。
宏達電(HTC)董事長王雪紅今年初宣布,2019年將會是HTC豐收的一年,隨著VR(虛擬實境)業務的成長及5G技術突破,一路讓HTC股價回升到40元以上,雖離當年的1300元高價甚遠,集團仍十分振奮。
過熱當機 疑有瑕疵
然而,她創立的另家公司威盛電子卻正面臨大麻煩,台北地院4月19日針對威盛遭昔日合作廠商中聯控股(United Communications Corporation)要求賠償案,判決威盛敗訴,應賠償中聯控股新台幣一億餘元,中聯控股負責人陳廣興已準備聲請查封威盛資產。
該官司起因於2008年5月,當時仍由王雪紅擔任董事長的威盛電子(現任董事長為王雪紅丈夫陳文琦)與中聯控股簽約,合作參與開發中國大陸廣電總局的「安全監控晶片」(TF376防駭客晶片)。依據法院相關文件,該晶片可防堵法輪功等未經中國政府核准的訊息及影像,在手機等行動電子用品上出現,並可進一步將此晶片應用於行動娛樂及電子支付系統整合,名義上是為確保中國的「國家安全」。
2008年8月,威盛電子成功產製TF376防駭客晶片,中國大陸高層看過晶片的「安全功能」展示後非常滿意,威盛隨即開始量產50,000顆,由中聯控股負責對中國多家廠商推廣銷售,供手機、GPS導航機及行動裝置使用,但後來使用該晶片的產品,卻頻頻出現過熱當機及記憶體錯誤等問題,中聯控股認定威盛的安全監控晶片有瑕疵,要求威盛賠償。
立委指控 威脅國安
當時電子業界盛傳,此防駭客安全晶片上可能有「後門監控程式」,才會造成系統負荷過重而失靈。2014年時任立委周倪安更舉行記者會,指稱威盛集團員工已作證坦承,TF376防駭客晶片有後門程式,具遠端控制功能,但並沒有開啟,周倪安擔心若台灣手機使用此晶片,可能會讓中國政府藉此蒐集個人資料及監視,有嚴重的國安疑慮;面對指控,威盛隨即發表聲明否認,宏達電也強調,HTC生產的手機沒有使用TF376防駭客晶片。
2008年北京奧運時,中國政府有意開發防駭客晶片系統強化網路控管,威盛電子即與中聯控股合作開發TF376防駭客晶片,卻開始陷入賠償纏訟。威盛認為該晶片功能性及穩定性都非常好,使用這款晶片的新科公司產品功能正常,也有其他公司有意購買;至於後來傳出其他公司產品過熱、當機等問題,但威盛認為並不是晶片過熱,而是使用該晶片的裝置系統整合有問題,負責晶片設計的威盛可以協助中聯控股解決整合系統的問題,但並非義務。
香港仲裁 不服再議
然而,中聯控股並不接受威盛電子的這項說詞,以產品不符合約規範,發函要求威盛賠償共約250萬美元的合約損失及銷售損失;威盛拒絕賠償,雙方於2011年正式鬧翻,中聯控股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申請商務仲裁,要求威盛賠償損失248萬美元(約新台幣七千七百餘萬元),連同加計仲裁支付與利息及訴訟費共約新台幣1億元。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認為,威盛生產的TF376防駭客晶片的確不符合雙方的合約要求,於2014年6月裁定威盛敗訴,應賠償新台幣一億餘元。
威盛電子不服仲裁結果,強調TF376防駭客晶片未成功推廣,是因為中國政府沒有強制要求一定要使用這項規格的產品,加上每顆晶片2.2美元的價格,導致市占率不高。威盛認為自己是台灣公司,無法影響中國政府的政策,並強調晶片功能正常,出現當機的手機與裝置,是系統整合、軟硬體及軟體相容性的問題,向香港高等法院訴請撤銷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仲裁判斷。
2014年香港高院審理此案時,傳出證人指出威盛TF376防駭客晶片的設計「to prevent hackers from intruding the CMMB digital network such as "FaLun Gong"」(防範駭客如法輪功入侵中國多媒體網路系統)是產品功能之一,還指出該晶片產品留有後門(Backdoor),但客戶不知道也不能自行啟動,只有威盛在台北的工程師可以教北京工程師如何使用「金鑰」(Golden Pattern)打開後門程式,引起媒體熱議,威盛則一再否認有後門程式存在。
2014年8月,香港高等法院認為全案「違反香港公序良俗」,有重審必要,將全案發回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該中心於2014年10月19日做出最終判斷,仍維持威盛電子應賠償中聯控股新台幣一億餘元的結論,中聯控股即在香港調查威盛在港有無財產,欲進行查封卻失敗,未在香港查扣到任何威盛的財產。
北京判決 無管轄權
由於威盛電子在兩岸三地都設有公司,中聯控股轉而向北京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提訴訟,要求查封北京的威盛大廈拍賣抵償。威盛電子強調,此案是「台灣威盛公司」與中聯控股的爭端,位於北京的威盛大廈是「中國威盛公司」的財產,不是台灣威盛公司所有,而中國威盛公司是由「香港威盛公司」直接投資,而非台灣威盛公司,故北京威盛大廈不能因此案被查封。
雙方在北京法庭針對「司法管轄權」進行爭議,2016年11月,北京第四中級人民法院針對此案判決,認定此案是台灣威盛公司與中聯控股的爭執,而台灣威盛公司的財產都在台灣及國外,北京威盛大樓並不是台灣威盛的財產,中國司法對此案無管轄權,判決威盛電子勝訴,不准查封北京威盛大廈。由於中國向來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但中國北京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卻判決中國司法對台灣無管轄權,意外在兩岸法界引發「一中一台」及中國司法不受政治影響的熱議。
告回台灣 威盛要賠
威盛電子與中聯控股的晶片糾紛,官司從香港打到中國,已歷經5年,威盛眼見敗多勝少,因此在財報中將此案約新台幣一億元的賠償金「提列損失」,但至今仍未賠付給中聯控股。雙方官司打回台灣,2016年中聯控股向台北地方法院訴請「承認外國仲裁判斷」。
儘管威盛電子已有賠錢的準備,但仍不肯認輸,向台北地院表示,此案曾遭香港高等法院發回,顯見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判斷不能採信,加上中聯控股是設立在開曼群島的境外公司,開曼群島並未與中華民國簽約互相承認彼此的仲裁判斷,故要求台北地院判中聯控股敗訴。
全案由開曼群島公證人及我國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大使館認證文書後,台北地院認定,開曼群島並沒有不承認中華民國仲裁判斷的先例,基於司法合作及禮讓,於4月19日判決承認此案的香港仲裁判斷。依據中華民國《仲裁法》,經我國法院承認的外國仲裁判斷,效力等同法院確定判決,中聯控股可憑此裁定要求法院查封威盛電子公司資產抵償。
事業版圖 恐受影響
王雪紅是經營之神王永慶與二房妻子楊嬌所生,於1992年創立威盛電子,從生產電腦CPU(中央處理器)起家,業績一飛衝天,股價在2000年創下629元高價,成為股王,威盛也獲得「台灣英特爾」的美名。此外,王雪紅在1997年創立宏達電HTC生產智慧型手機,市占率年年攀升,2011年宏達電股價漲到1300元的天價,王雪紅更因此獲得「股王推手」的封號。
然而王雪紅創立的威盛電子及宏達電二家股王公司,都走上股價爆跌的命運,威盛更一度破盤跌到每股約4元,宏達電則曾跌到30元。後來王雪紅退出威盛,由丈夫陳文琦接任董事長,她則專注經營宏達電,二家公司股價目前均在40元左右,但威盛因TF376防駭客晶片與中聯控股糾纏近10年,當年爆出後門程式爭議與官司至今仍未平息,事業慘遭滑鐵盧,此案是否影響王雪紅在中國的布局,仍有待觀察。
- 創辦人:王雪紅(於1992年創立)
- 董事長:陳文琦(王雪紅夫婿)
- 主要業務:IC設計、繪圖晶片、處理器
- 重要歷史:2000年股價629元,成為股王
- 近期股價:38至41元
- 公司市值:約195億元
- 2008.05:威盛與中聯控股簽約開發TF376防駭客晶片
- 2008.08:威盛成功開發TF376防駭客晶片,中國高層滿意後先量產5萬顆
- 2011.01:TF376防駭客晶片爆瑕疵爭議,全案進行仲裁
- 2014.06: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裁定威盛敗訴應賠償
- 2014.09:威盛向香港高等法院聲請撤銷仲裁案獲勝訴發回,隔年10月仲裁中心維持原判
- 2014.12:台灣立委記者會指TF376防駭客晶片有國安疑慮
- 2016.01:中聯控股在香港、中國、台灣提告追償
- 2016.11:中國北京第四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對台沒管轄權判中聯控股敗訴
- 2017.04:中聯控股向台北地方法院訴請承認外國仲裁判斷
- 2019.04:台北地院判決中聯控股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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