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提醒勞、就保不應分全職或工讀身分,雇主須幫勞工投保。(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勞動部今(10)日指出,雇主僱用勞工,不管是全職還是工讀,都要按照規定幫其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以保障勞工的保險權益。
勞動部表示,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僱用勞工5人以上公司、行號等單位,為強制投保單位,雇主應為所僱勞工辦理參加勞工保險;而就業保險則是不論僱用人數多寡,只要有1名員工就必須依《就業保險法》規定,為其參加就業保險。
勞動部說,勞保與就保不應因勞工身分而有所差異,並不會因為他是部分工時人員就不須投保,雇主若是違反規定,將會課處罰緩,並且要賠償勞工所受的損失。
此外,勞動部也說,雇主除應依法為勞工辦理加保外,也要按其月薪資總額,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現行月投保薪資第1級為2萬3,800元,自110年1月1日起修正為2萬4,000元),覈實申報勞工之月投保薪資,至於部分時間工作者依該表規定,應自1萬1,100元起申報月投保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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