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工紓困貸款新增一條件。(圖/資料照)
記者廖婕妤/綜合報導
勞工紓困貸款將在6月15日開放申請,每位勞工最高可以申貸10萬元,利率為1.845%,還款年限為3年,第一年利息由勞動部補貼,限定50萬名。不過,今(9)日勞動部新增一項申請條件,即需要「108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在50萬元以下」,才可以申請,讓不少民眾相當傻眼。
對此,有網友在PTT以「申請紓困貸款,要108年度50萬以下?」為題發文,提到兩項申請條件,其中包括「108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在50萬元以下」,這讓他相當疑惑,「假設我信用良好,108年年薪55萬,今年元旦換新工作,但新公司目前放防疫假或減班,月薪僅剩2萬不到,無法申請紓困貸款?」他也傻眼表示,「108年度的收入跟今年疫情影響收入有什麼關係呢?有勞動部的長官幫忙解釋一下嗎?」
▲申請勞工紓困貸款要看108年收入,網友全傻眼。(圖/翻攝自PTT)
不少網友看了貼文後,紛紛留言回應,「看109年度的年收入那就算了,但看兩年前108年度的年收入是什麼點」、「看108年真的莫名奇妙,50萬吃兩年?」、「勞工也太慘了吧,年收50萬以下才能申請」、「年收剛好50左右的也算很窮啊」、「50萬門檻就夠瞎了,還是108年的」、「唯一變嚴格的紓困,真的不想要受薪階級的票了」、「又不是送錢,貸款要還的還在排富喔」。
但也有網友表示,「窮人優先啊,不然別人年收500萬也去申請,你接受嗎」、「乖乖跟我一樣當最軟的一塊,我還要繳國民年金」、「本來就窮的才能貸,受影響的自生自滅」。
據了解,原先申請勞工紓困貸款的對象為年滿20歲受疫情影響,且有參加勞保的勞工;未參加勞保者可提出工作事實證明,如工作收入證明等,一樣就可以申請。但今年多新增了「108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在50萬元以下」的申請條件,讓網友相當傻眼。
▲這是勞動部原先的宣導圖片,可以清楚看見,勞工紓困貸款10萬元,原本並沒有限制「108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在50萬元以下」,今天突然加上這個新門檻,引發議論。(圖/勞動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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