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紓困貸款門檻放寬。(圖/資料照)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勞動部今年為因應疫情關係,再度辦理勞工紓困貸款10元萬元,不過昨(9)日申請條件突然增加「必須108年個人總所得低於50萬元」,因為去年的申請並不需要這個條件,因此增加該條件也引發外界批評,對此,勞動部表示,今日下午有開會討論,將朝放寬至109年扣繳憑單資料低於50萬也能申貸。
勞動部政務次長王尚志表示,勞動部今日下午與國發會開線上會議時,就針對外界質疑勞工紓困貸款須要看108年個人總所得這項條件進行討論,目前討論出來的一大方向還是會以主要看108年個人總所得為主要條件。
不過,由於去年因為疫情爆發也有不少人不收入短少,對此,王尚志說,今天討論結果為可採用110年1月份財政部財稅中心的109年扣繳憑單資料來抓取民眾去年的所得,這也是因應今年報稅尚未完畢,先初步採用的緊急應變措施。
王尚志說,目前會在研擬出詳細辦法,行文到財政部,由財政部抓取資料後送往信保基金審核,這兩天就會盡快作業。
另外,是否研擬增加貸款名額,王尚志表示,目前還沒有這方向的討論,目前就是以50萬個名額為主,未來是否增加也會視情況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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