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本土疫情升溫,不少旅館都改成防疫旅館。(圖/記者張一中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台灣疫情持續嚴峻,這也讓不少飯店變成防疫旅館,就有民眾表示自己原本工作的飯店就遭到政府徵收,變成了防疫旅館,但如果原本工作的地方變成防疫旅館,勞工是否就只能繼續待下去?或是自請離職呢?
對此,勞動部指出,如勞工面臨勞動契約遭到更動時,可以拒絕雇主的安排,若雇主無法提出更好的方案或補貼辦法,就應該要依法給予資遣費,不得要求勞工自行離職,若遇到雇主強迫離職,可向地方勞工局申訴。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舉例來說,勞工在一開始應徵時就是應徵櫃台人員,但現在因為飯店要變成防疫旅館,從原本服務對象是一般大眾,變成需要防疫隔離的顧客,這也是屬於職務上的變動,勞資雙方可以進行協調,雇主方面可以提出相對應的補償或職務調動,如薪資加給、調店、調單位等措施,但勞工若是不願意接受,雇主也不能強迫勞工接受或要他自行離職。
但假設如果勞工願意接受調職,如果是調離原單位,雇主則應該要給予相對應的補貼,例如如果要跨縣市,雇主應提供交通費或宿舍等。
不過,勞動部也說,先前也有發生過1個案例是雇主因有其他規劃,要將員工調到其他分店,勞工不願意因此提出申訴,但經調查後發現分店僅與原本的相隔一條街,按理說差異並非到非常大,因此該名勞工申訴失敗。
勞動部說,不管勞資雙方如何協調,總言之,雇主如果要變成防疫旅館,或是有其他改變進而導致勞工的勞動契約遭到變動,都不應該要求勞工自行離職,而是要提出合理的配套因應做法與之協調,若協調不成,才能依法進行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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