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考量黃閔暄無法及時查明蔡伯府生前財產及債務來源,上月底准予展延陳報遺產清冊3個月。(圖/鏡週刊提供,下同)
圖、文/鏡週刊
寒舍集團創辦人蔡辰洋長子、董事蔡伯府今年1月在台北喜來登酒店參加宴會後,突然身體不適,送醫後不治,享年48歲。本刊掌握,在疫情三級警戒之際,蔡伯府遺孀黃閔暄一甩婚外情陰霾,為確認丈夫究竟留下多少財產,上月底以配偶身分,向台北地院聲請展延陳報遺產清冊3個月獲准,粉碎二人早已婚變的謠言。
根據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蔡伯府生前在寒舍餐旅擔任董事,持股150張,他還兼任寒舍國際投資代表人,且是最大股東,持股多達9243張股票,估計市值達2億750萬元,合計他手上的寒舍相關股票價值約2.1億元,加上他愛玩名車,若名下持有藝術品、不動產、現金或海外財產,身家絕對更高。
由於蔡伯府正值壯年驟逝,並未預立遺囑,按照《民法》規定,黃閔暄身為配偶,可先分配夫妻剩餘財產的一半,剩下的遺產再由她與2名子女共3人均分。
本刊掌握,黃閔暄是在4月下旬向法院聲請展延遺產清冊,理由是無法及時查明丈夫生前留下的財產及債務金額與來源,顯見蔡伯府家族的事業規模龐大,即便黃閔暄與蔡伯府結縭17年,也難以在短時間內查清楚丈夫有多少財產,因此要求法院展延期限,院方審酌後,准予延至7月底陳報,意即黃閔暄至少需要半年才能查清楚蔡伯府的遺產規模。
法界人士透露,黃閔暄大動作聲請陳報遺產清冊,最大好處是可以防止丈夫生前將財產贈與其他繼承人,因為《民法》明定「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2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意即2年內的贈與將視為遺產一部分,贈與數額全都要回歸到遺產計算,以保障繼承人或債權人的權益,因此,只要黃閔暄查出丈夫過世前二年贈與其他繼承人的財產,均可列入遺產,依法可追回重新分配。
▲蔡伯府(左)與黃閔暄(右)育有一子一女,二人常出席公益活動及時尚展覽,隨著蔡伯府驟逝,幸福模樣已成追憶。
此外,聲請遺產清冊還有一項好處是,對於突然冒出來的債務可不用負擔。一名法務部官員就表示,傳統「父債子償」的習俗與法律規定,導致每年有上萬件的繼承官司糾紛,《民法》繼承規定在2009年5月大翻修,依照新法規定,全面改採繼承人限定責任,也就是當債務大於繼承的財產時,債務償還的最高金額限定為繼承財產金額,除非拋棄繼承,否則繼承人向法院提出遺產清冊並完成相關公告程序後,對於其他債務即可不必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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