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5/0916:37:01
發言人 廖志誠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 發言人電話 (886)55514619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符合條款第11款
事實發生日102/05/0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5/09
2.預計發行價格: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為無償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本次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之普通股1,200,000股。
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1)既得條件:
a.自給與日起算滿一年仍在本公司任職,既得30%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b.自給與日起算滿二年仍在本公司任職,既得30%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c.自給與日起算滿三年仍在本公司任職,既得40%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2)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本公司將無償收回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辦理註銷,惟於既得期間獲配之配股、配息
本公司將無償給予員工。
5.員工之資格條件:
(1)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已到職,符合公司認定且認為有必要之本公司全職正式
員工為限。
(2)實際被給與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
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所需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
董事會同意。
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
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200,000股,且未達既得條件前不
得轉讓,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44,340仟元(以無償發行,時價估算係以102
年4月30日收盤價36.95元為基礎)。
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依既得條件,暫估103年~105年
費用化金額分別為新台幣25,865仟元、12,563仟元及5,912 仟元。暫估103年~105年費
用化後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為新台幣0.22元、0.10元及0.05元,(依目前已發行股份
118,642,298股及所訂既得條件1,200,000股計算)。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
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未達既得條件前,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
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未達既得條件前,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仍可參與配股、配息及現金增資認股。
(3)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本公司員工應立即依相關法令規定將之交付信託或保管,
且於既得條件未成就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或保管銀行請求返還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
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或保管期間應由
本公司全權代理員工與股票信託機構或保管銀行進行(包括但不限於)信託或保管契約之
商議、簽署、修訂、展延、解除、終止,及信託或保管財產之交付、運用及處分指示。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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