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開罰台塑化與統一精工。(圖/公平會提供)
記者陳俐穎/台北報導
公平會今日委員會議通過,台塑石化、統一精工於2020年3月至4月間在網站刊登「95+汽油:全台唯一超越國家標準」及「超級柴油:全台唯一符合歐規五期」等語,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台塑石化公司200萬元及統一精工公司10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國內油品市場屬寡占市場,現有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及台塑石化公司等2家供油業者。台塑石化公司供應之「95+汽油」與中油公司供應之「95無鉛汽油」均屬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2641規定之「95無鉛汽油」,中油公司「95無鉛汽油」之「辛烷值」也已超越國家標準之辛烷值95,故並非全臺僅有台塑石化公司之「95+汽油」係唯一超越國家標準。
廣告宣稱「95+汽油:全台唯一超越國家標準」及「超級柴油:全台唯一符合歐規五期」等語,皆與事實不符,足以引起一般大眾對上開油品品質產生錯誤認知或決定之虞,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提醒,事業面對眾多市場同業競爭者,於廣告中以最高級用語或具體文字突顯自家之商品品質,以維護商品品牌形象,及加深消費者對商品品牌之印象,雖是常見之商業模式,但事業於製作及刊登廣告時仍應要有所依據,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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