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公會理事長賀鳴珩。(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文/陳雅莉
券商公會理事長賀鳴珩直言,券商經營有價證券業務,可能跨足銀行借貸、存放業務,應與銀行攜手合作,他也將持續推動權證避險降稅、完善複委託業務、擴大證券商私募業務範圍等工作,也期待國際金融學院為台灣培育更多金融人才。
低利、寬鬆、台灣經濟基本面佳
投資收益大豐收,帶動金融三業2021年稅前獲利衝至9,365.97億元,創下史上新高,年增率達38.7%。其中,銀行業獲利3,856.1億元、年增4%;保險業大賺4,111億元、年增率88.5%,創史上新高;券商及投信業等合計賺1,398.87億元,年增率72%。
賀鳴珩表示,疫情期間,全球資金市場處於低利環境,資金寬鬆,加上台灣經濟基本面良好,國人選擇股票或基金作為理財工具,促成去年金融三業獲利良好。更重要的是,台灣證券市場也適時推出三大關鍵措施,包括放寬證券線上開戶、逐筆交易上線帶動交易量能與當沖比重,以及推出盤中零股交易普惠金融。
他認為,當前國人已對台灣證券市場出現三大覺醒。
第一,國人持有境外高收益債券基金規模超過新台幣1兆元,面對美國聯準會即將升息及通膨高漲,將影響基金報酬率,且美股、債市波動劇烈,驅使國人在海外投資的資金回流台灣。
第二,國人逐漸了解薪資收入不足以支撐退休生活、保險保障和投資理財的差別,理解要退休就要投資好股票,要理財才有富裕未來,才能滿足退休生活所需。
第三,過去10年來投資台股的年化報酬率超過12%,今年殖利率超過5%的個股應比比皆是。在國人海外資金回流、資金重配置、台股高殖利率下,相信今年台股將續創佳績,甚至有機會能夠站上2萬點。
實現券商轉型為投資銀行
若要促進證券市場長遠發展,台灣證券業宜加強基礎建設。賀鳴珩指出,去年全年證券商獲利比重中,經紀業務占74%,證券業核心業務在有價證券,應稱作有價證券業,但真正屬於初級市場的承銷獲利只占5%。從有價證券衍生出來的前、中、後段各項業務,包括前段的私募、創投,中段的首次公開發行(IPO)、交易、造市,後段的融資、借貸,應開放讓證券商承作,才能打造一條龍服務的投資銀行。
以證券商交割專戶客戶分戶帳為例,是證券業發展投資銀行業務的必要基礎建設。因此,公會建議放寬分戶帳資金辦理定存可分散轉存於各銀行,且放寬分戶帳資金可運用於政府公債、國庫券等安全性高的金融商品,避免風險過度集中。去年底,主管機關已開放投資人得以應收在途交割款債權為擔保,申辦不限用途款項借貸(T+0)。公會也建議上市櫃公司辦理現金增資時,證券商能提供原股東、員工認股融資,將可強化證券商服務功能,實現證券商發展成為投資銀行。
隨著金融三業界線越來越交錯,將面臨跨業、跨境及跨世代等問題。「銀行業和證券業未來勢必會發生業務重疊的情形。」賀鳴珩直言,證券商經營有價證券業務,可能會跨足銀行借貸、存放相關業務,建議銀行和證券業應攜手合作,彼此相輔相成,共創多贏新局。
完善複委託業務服務功能
在國內長期處於低利率環境下,刺激國人投資國際證券市場的需求越來越強烈。證券商經營複委託業務已有30年,但國人透過複委託投資外國有價證券,既不能融資,也無法出借,投資外國債券範圍更是受限(一般投資人限投資A-級以上的外國債券)。
賀鳴珩說,證券商費盡心思培養新客戶投資外國有價證券,雖有具競爭力的IT技術、手續費及利率,但因外國的月亮圓又亮,不但可以融資、出借,產品線又完整,導致許多投資人直接向境外證券商開戶交易。
他強調,國內證券商不怕國際競爭,也非常重視風險控管,建議政府開放證券商複委託融資業務、出借證券業務,並放寬一般投資人可投資BBB-級以上投資等級的外國債券,以免證券商挖礦找到新客戶,又將客戶拱手送給境外證券商。
擴大證券商私募業務範圍
據金管會統計,去年全年企業籌資件數422件、籌資總額1兆500億元新台幣,雙雙成長,主因是去年小型募資案件較多。台灣企業絕大多數屬於中小企業,可能面臨資金與轉型需求,除向銀行融資外,也適合透過私募基金進行籌資。
其實,證券商擁有資本、專業、人才、通路、品牌與信賴度,並受高度監理,亦具有建立防火牆的豐富經驗,且最了解產業的就是證券商。因此,公會建議開放證券商自行經營管理私募基金業務,並可參考國外運作實務,由私募基金設立特定目的事業(SPV)公司後,再進行對外投資,以藉由有限責任之實體,達到風險隔離目的。
目前,保險業得投資國外對沖基金、私募基金(包括私募股權基金、私募債權基金及不動產之私募基金)和基礎建設基金。賀鳴珩期待開放證券商從事私募基金的範圍,至少和保險業可投資國外私募基金的範圍一樣,可將保險業豐沛的資金引導到國內業者所私募的各類型基金中,將資金留在台灣。
鼓勵自製商品並掛牌交易
台灣資本市場因法規限制和稅制,造成金融業多年來一直仰賴舶來品進口,或只能做中、下游的金融商品,缺乏創新金融商品,使得國內資金都到海外投資,連帶人才也流到海外。賀鳴珩主張,政府應鼓勵證券商自製商品並掛牌交易,才能促使證券商更重視國際金融人才培養,並留住金融人才。
他解釋說,證券商經營權證業務,負有造市責任,且須動態避險。證券商發行權證後進行造市,已繳交1‰的證交稅,對應拋補避險標的股票,還須繳3‰的證交稅。近3年,權證發行商繳交證交稅達51億元新台幣,遠高於權證業務獲利26億元新台幣。沉重稅負導致證券商無法提供給投資人更有利的買賣報價,使得權證交易量占大盤比重未能持續成長。
權證商品為台灣新金融商品的核心技術,開啟校園培育財工、風控與金融人才的搖籃。公會呼籲應盡速調降權證避險台股的證交稅稅率,解決稅負問題,才能將商品規模做大,有助於台灣金融創新。
實務上,不論是權證、指數股票型基金(ETF)、指數投資證券(ETN)等掛牌理財商品,均為廣義的交易所交易商品(ETP)。推動ETP掛牌,屬於資本市場藍圖「推動證券商開發多元金融商品,活絡商品掛牌新制度」的具體措施。公會建議證交所或櫃買中心可參考瑞士交易所上市結構型商品類型,先挑選出符合投資人需求掛牌商品類型與優先順序,並研議後續制度規範,讓證券商發行結構型商品可以掛牌交易,提供投資人更多元理財掛牌商品的服務。
育才應強化英語和實務經驗
金管會已開放證券業者辦理高資產客戶財富管理業務。相較於銀行、壽險從業人員,證券業財富管理人員除持有基本的證券、期貨、信託、財富管理、人身壽險等法定執業證照外,應爭取更進階的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證照(CFP),以提升專業素養和服務品質。
金融業已列為國家根基產業,為培育金融人才,金管會與國發會研議推動國際金融學院,這是繼半導體學院後第二個國家級學院。銀行、保險、證券業以正面積極的心態看待國際金融學院運作,並樂意投入資源,協助優秀人才投入台灣金融業。
賀鳴珩強調,國際金融學院一定要採全英文授課和撰寫報告,才能形成長期優勢與競爭力。另應加強實務面,以提升台灣金融人才的實戰經驗。培育人才之際,也應重視產品製造及稅制。證券業的負債淨值比相對低,有足夠能力設計更好產品。另也需完善複委託可投資商品及功能,讓台灣人管理台灣人的資金,立足台灣、投資全世界,實現產品自製、進口替代、創造就業、增加稅收等願景。
本文轉載自《台灣銀行家》,作者為台灣金融研訓院特約研究員。探索更多精彩內容,請繼續閱讀《台灣銀行家》雜誌。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