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照護理賠,11家壽險傾向比照住院日額發放慰問金 。(資料照/記者劉亮亨攝)
壽險公會今(17)日將邀集11家壽險公司總經理,討論確診者「居家照護」給付住院日額理賠怎麼賠?各公司傾向居家照護者經醫生問診,開立輝瑞Paxlovid、默沙東Molnupiravir、清冠一號將給付與住院日額等值的慰問金。
今日會議重點有2大方向,第一,新冠肺炎確診者在居家照護期間,服用專為治療COVID-19疾病的藥物,可比照一般住院醫療,予以理賠。
第二,以第一項為原則,若民眾僅服用一般症狀緩解藥物,如退燒、鎮咳等,開放各公司自行決定是否理賠。
但這場會議只是討論會,還沒有定論,但國壽有另外提議,在保單理賠的範圍之外,若居家照護者經醫生問診,且醫師有開立以上3種藥物,會比照住院日額發放「慰問金」。
國壽指出,住院日額理賠要回到契約條款,「本來就沒有住院的事實,就不能理賠」,但考量這次疫情嚴重,是過去前所未有的,如果保戶有使用以上3種藥物,就有達到發放慰問金的標準,是可以比照住院日額給付相同的慰問金,至於開立其他藥物者,則回歸各公司個案理賠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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