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九合一選舉將到來,擬參選人、候選人應替競選團隊加保。(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年底適逢九合一地方選舉,各縣市擬參選人紛紛出爐,勞保局提醒,若是有僱用員工從事競選活動,要記得在員工到職當天替員工申報參加就業保險(就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保)及勞工保險(勞保),以保障工作人員就業及工作安全,並避免受罰。
勞保局指出,擬參選人若已向金融機構開立政治獻金專戶,並報經監察院許可,僱用員工進行掃街、拜票等競選活動,應申報員工參加就業保險、職災保險以及勞工保險。
辦理投保手續時,擬參選人應以「某縣市長/議員/立法委員擬參選人○○○」為投保單位名稱,填列投保申請書及加保申報表,並檢附擬參選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及監察院核發的「政治獻金開戶許可函」文件影本,為所僱用支薪的工作人員辦理加保作業。申報方式可透過書面申請,或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申請。
受僱勞工的投保薪資,應按其月薪資總額,依照「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等級金額申報。
受僱勞工的保險費負擔依《勞保條例》第15條第1款、《就保法》第40條及《災保法》第19條第1款之規定辦理。也就是普通事故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20%,投保單位負擔70%,其餘10%由中央政府補助;職業災害保險費全部由投保單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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