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11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今起受理。(圖/記者廖婕妤攝)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勞動部辦理111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今(14)日起至10/14受理申請,若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補助金額再加給20%。
勞動部針對「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提供子女就學補助,今年度放寬讓已核付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失業勞工也可申請,本補助申請資格有2項條件。
第一,勞工在今年9/14以前非自願離職失業,至10/14止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第二,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在10/14已就業,但在前一年內,也就是去年10/14至今年10/13,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前一年內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仍可提出申請。
除了上述條件之一外,申請人及其配偶110年度綜合所得總額,須在148萬元以下,申請人在10/14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及子女就讀高中職或大專校院。
至於補助金額,就讀公立高中職每學期每人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每人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每人補助1萬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每人補助2.4萬元。
此外,對於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而無法獨力負擔家計者,或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
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除每名子女可獲得2.4萬元外,每人另加給2成,也就是4800元的補助,等於1人為2萬8800元,2名子女合計為5萬7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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