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連假即將到來,勞工若出勤雇主應依法給薪。(圖/翻攝嘉義縣長翁章梁臉書專頁)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國慶連假即將到來,國慶日為法定休假日,勞動部提醒,勞工若是連假期間有出勤,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付工資,若勞工同意休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違反規定最高可罰100萬元。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說明,今年國慶日10/10是星期一,依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3條規定,國慶日放假1日,事業單位若屬於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會形成3天連假。
黃維琛進一步舉例,假設月薪為36,000元的勞工,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在國慶連假期間,依前開出勤模式,其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10/8星期六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計給加班費,為150元×2小時×4/3+150元×6小時×5/3=1900元。除了月薪外,這天出勤可多領1900元。
10/9星期日性質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10/10星期一性質是休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雇主應加倍發給工資,為150元×8小時=1,200元。也就是除了原本月薪外,這天出勤雇主應額外再加給1200元。
勞動部強調,國慶連假期間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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