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主委李鎂答詢。(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陳俐穎/綜合報導
資訊的獲取越來越方便,但民眾常使用的平台例如臉書、Google等跨國平台,出現了數位廣告壟斷的問題,今日立法院的經濟委員會就討論了這項議題,公平會主委李鎂表示,「新聞有價」是目前的共識,目前正在跨部會與各平台討論研議中。
許多媒體的產出內容,都續要透過臉書等平台傳播給閱聽人,但平台的演算法等都會影響到媒體收益,且平台無償使用媒體提供的內容獲利,也擔心平台是否出現壟斷新聞內容等問題。
澳洲先前訂定「新聞媒體與平台強制議價法」,要求平台須要付費給媒體,台灣先前也做出許多討論,不過都尚未有所定案,立委呂玉玲也表示,數位廣告的壟斷問題,臉書佔了7成以上,為了確保媒體權益,希望公平會能制定出合理分潤與管理方法,1個月內給出方案。
立委謝衣鳳表示,台灣數位平台廣告規模達544億,成長比率高達1成2,顯示跨國平台的成長十分驚人。
李鎂表示,各部會都十分重視數位平台對新聞媒體的影響,「新聞有價」的觀點是目前的共識,目前對於分潤機制等措施正在研議,讓媒體可以跟平台共存共榮,並且跨部會與平台溝通,也承諾三個月內向立院經濟委員會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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