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票金娶安泰銀破局。(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國票金娶安泰銀破局!雙方合併案因契約效期一年設有自動終止機制,國票金今(12)日表示,沒能在所簽定的股份轉換契約期限內完成併購程序最後一哩路,深表遺憾,但將持續努力與董事會溝通,積極尋求併購機會,擴大經營版圖。
國票金指出,與安泰銀行股份轉換案,於去年底依據金控法26條規定,分別各自召開董事會且會中無股東聲明異議,通過本次併購案,並向主管機關送件申請,但主管機關以國票金控董事會未有高度共識且有訴訟爭議,核予緩議。
國票金控公司總經理蘇松輝指出,在遵法程序上,他們向來秉持最嚴謹的態度,經內部法遵單位及外部法律顧問,重重檢視,完成法定程序。
由於少數股東主張本案有金控法45條之適用,而提起董事會決議及股東會決議合法性訴訟,導致併購程序延宕,在商業法院積極審理下,該等訴訟案已於今日宣判,由本公司取得勝訴,確認國票金控與安泰銀行之股份轉換案,無金控法 45條之適用,「股東會程序及決議均合法有效」。
國票金感謝商業法院秉持公正客觀與專業,積極審理,速審速決,樹立典範。為金控法適用範圍、利害關係人交易之認事用法等,建立依循標準,有助於未來金融同業併購案件減少不必要的紛爭,對國內金融整併業務具有重大貢獻。本公司將繼續以全體股東最大利益為優先考量,穩健發展,強化資本結構,為擴大經營版圖及規模經濟,持續尋求可能之併購機會。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