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險「免隔離者」可拿保險法第59條主張退保費嗎,金管會認為,條文適用情形不同。(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下個月(11月)7日起,確診者同住家人隔離防疫險不賠,確實可以幫產險業解套,但保戶們認為那這樣是不是可以退費?對此,金管會保險局官員並沒有很直白的說,能不能退費,僅說,條文適用不同,言下之意是不影響保費變動,也就是不能退費。
保戶指出,最新防疫規則是否能解讀成在保險上的危險減少,並依保險法第59條第4項規定,可向保險公司要求重新核定,甚至是退保費?
但官員表示,條文適用不同,保險法第59條有調整保費機制,例如房屋使用用途改變,使得火災險費率調整,或是不同職業,也會影響意外險的費率。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今天在例行記者會指出,保險法第59條規定牽涉的「危險變動」,舉例而言,在火災保險上,若房屋使用性質改變,因使用性質不同,計費將會不同,或在意外險上因職業類別不同,會適用不同費率。
而防疫險為單一費率,應已涵蓋保單條款裡約定的所有應給付項目,包括確診給付及隔離給付等,產險業當初設計保單時,就已經把法定傳染病所有防疫措施包含在內,所以,和保險法第59條規定不大一樣。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