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7/2911:33:58
發言人 汪啟華 發言人職稱 發言人電話
主旨 : 本公司對胡立三、李紀富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相關事宜說明
符合條款第38款
事實發生日102/07/29
說明
1.收到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02/07/18
2.現任董事、監察人及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超
過百分之十之股東目前持有之股份種類及數量:
稱謂 姓名 持有股份數量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股
董事及監察人:
董事長 浩正企業有限公司 4,623,986股 0股
代表人-廖振華
董事 石啟宇 320,909股 0股
董事 汪啟華 570,921股 11,237股
獨立董事 洪義富 0股 0股
獨立董事 陳榮華 0股 0股
監察人 徐三華 564,673股 384,841股
監察人 吳宗憲 736,691股 0股
獨立監察人陳永琳 0股 0股
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
廖振華 9,290,807股 0股
3.會議出席人員:不適用。
4.就本次收購對其公司股東之建議,並應載明任何持反對意見之董事姓名及
其所持理由:
因董事長廖振華先生及其關係人與收購人達成口頭協議應賣12,000,000股,
可能產生利益關係,因此董事長廖振華先生迴避提供股東意見,董事會討論
後于股東建議如下:
經參酌公開收購人所提出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公開收購說明書、誠揚聯合會
計師事務所楊尚憲會計師之收購價格合理性之獨立專家意見書,係依照相關
法律規範及主管機關規定之公開收購條件及程序辦理。
經參酌獨立專家楊尚憲會計師就本次公開收購出具之收購價格合理性之獨立
專家意見書,其係以成本法及市場法綜合評估,加計溢價比率後計算公開收
購每股合理收購價格區間為每股新臺幣7.33元至每股新臺幣10.82元,且其
對於公開收購人對本公司之公開收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此價格介於上述
之每股合理價值區間每股新臺幣7.33元至每股新臺幣10.82元間,表達本次
公開收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應屬合理。
本會審閱之後,對獨立專家楊尚憲會計師所採評價方法、財務資訊、類比公
司、控制權溢價等,並無疑義,公開收購人收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尚屬合
理,其公開收購之條件符合公平性及合理性之原則,惟仍籲請本公司股東詳
閱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公告與公開收購說明書中所述參與及未參與應賣之
風險,自行決定是否參與應賣。
5.公司財務狀況於最近期財務報告提出後有無重大變化,及其變化內容:無重
大影響。
6.現任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持有公開收購人或其關係
企業之股份種類、數量及其金額:無。
7.其他相關重大訊息: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說明書。查
詢公開收購說明書之網址為http://mops.twse.com.tw/mops/web/t162sb01
(公開資訊觀測站/投資專區/公開收購專區)。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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