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康友案會計師挨罰13億,勤業眾信表示,遺憾、將上訴 。(圖/記者林裕豐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康友KY作假帳涉嫌掏空,前董座黃文烈捲款潛逃,導致康友創高價後下市、股民損失慘重,台北地方法院民事法庭一審判決4月20日出爐,投保中心求償53.4億,簽證財報的勤業眾信會計事務所也要負25%責任,2名會計師各約罰13.35億元賠償金,共逾26.7億元。
對此,勤業也回應,關於112年4月20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針對KY-康友案民事求償案,一審判決勤業眾信及二位會計師應負部分賠償責任乙事,本所深感遺憾,將依法提起上訴。
此一審判決非民事訴訟之最終結果,並不影響本所之營運及所有對客戶提供之專業服務。本所對於相關司法事件均依既定程序處理,所有財務、業務暨人事等一切營運正常。勤業眾信將持續秉持「誠正篤實」的共同價值觀,遵循相關專業規範,致力於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
根據司法檢所系統揭露,法院認為,被告會計師施景彬、江明南各應負擔25%的比例責任,被告勤業眾信事務所既應與被告施景彬、江明南負擔連帶責任,應承擔責任比例也要與被告施景彬、江明南相同。
法院說明,財報不實情節雖非故意放任,但顯有違反證交法、查簽規則等法令暨審計原則之過失,未予更嚴謹查證,並非單純疏漏遵循之技術性細節法規,顯然違背常人均有的基本論理邏輯及經驗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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