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意外。(圖/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台中捷運上周發生嚴重工安意外,興富發拆除位於南屯區文心南路建築工地內固定式起重機(塔吊)時,不慎造成吊臂掉落砸中捷運列車肇釀災,事發至今勞動部針對行政罰部分已開罰75萬元,並勒令工地停工,涉案廠商的其他建案也陸續勞檢;刑事部分則有待地檢署調查。
先前有民意代表質疑,塔吊吊臂老舊,在有效期滿又核准,勞動部職安署官員再次強調,該案屬3公噸以上的固定式起重機,每年在合格證效屆滿1個月前,就要申請竣工檢查,檢查項目包括設備、結構、電氣、機械、安全裝置等性能,若是檢查都符合規定,就會核准再使用1年,並沒有規定可以申請幾次。
官員解釋,「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每年再屆滿前1個月都要定期檢查,填表申請後符合就會通過,沒有說限制只能展延幾次,就像車子保養得好,就可以一直使用是一樣的道理。」
另外界質疑塔吊操作不當勒令停工裁罰30萬,為何是到中捷事件才停工,先前調查查不到?官員則說,中區職安署還在調查這一塊。
此外,主管未到場指揮監督遭罰30萬元,是僅有裁罰還是會有其他處分?官員回應,這是針對行政罰,工地也被勒令停工,後續人員有違法相關規定,包括雇主、作業主管、執行業務者等,都會移送地檢署偵辦,刑事罰就是地檢署那邊的權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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