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洋爆疑A藥價差。(示意圖/東洋提供)
記者高兆麟/綜合報導
台灣東洋藥品(4105)爆出疑用「藥價差」涉賺價差,21日士林地檢署兵分多路搜索東洋公司,約談包括前經理施俊良及東洋創辦人蕭英鈞等人,檢方複訊後諭知施以400萬元交保、蕭50萬交保,今日東洋早盤最多下跌1.9元來到76.6元,跌幅約2.4%。
士林地檢署2021年經蒐證發現東洋內部人士涉嫌於洽談代理德國BNT疫苗過程中內線交易,2021年10月15日由主任檢察官陳彥章、檢察官胡原碩指揮調查官搜索東洋公司及犯罪嫌疑人居住所,時任經理施俊良、副總經理屈志源各以300萬、200萬交保。
豈料,內線交易案積極偵辦中,檢方又循線及接獲檢舉發現東洋利用藥品價差賺暴利,甚至涉嫌詐領健保,士檢21日指揮調查局兵分多路,搜索東洋公司、犯罪嫌疑人住居所20餘處,並扣相關資料,並約談前經理施俊良及東洋創辦人蕭英鈞等共14人。
檢方複訊後,認定施俊良等人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刑法業務登載不實罪、稅捐稽徵法詐術逃漏稅捐罪、商業會計法開立不實發票罪等犯罪嫌疑重大,其中就施俊良諭令以400萬元交保、另就其餘被告諭令各以10萬元至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在案。
所謂「藥價差」例如1顆藥成本為5元,醫院以8元購買,健保局支付10元,如此一來醫院可賺2元,藥商賺3元,也讓醫院與藥商為能拿多少利潤,開始各顯神通,努力爭取與談判對自己最佳利益。
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4105.TW)創立於1960年7月,是國內前3大學名藥廠,致力於藥物製劑的研究與開發,擅長的製劑種類廣泛,包括液體、半固體、固體、外用等,產品主要銷售於大型醫院。
有關檢調單位的偵辦行動,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也做出以下聲明:
針對媒體報導藥品合約案件,台灣東洋表示,本案緣於東洋公司先前於110年12月下旬接獲藥品經銷檢舉案,檢舉東洋公司與環磊公司之藥品買賣交易。
檢舉內容提及有關東洋公司與環磊公司經銷合約疑涉不法。東洋公司董事長林全及永續發展委員會立即指示啟動相關調查,並指示本案應秉毋枉毋縱原則,依據法律規定及公司誠信經營作業辦法處理,同時於111年1月即和環磊公司簽訂契約終止協議書。
經公司調查評估後,本案涉及民國100年前後開始之交易行為,其中部分事項涉及當時公司相關人員(現已離職),須由檢察機關協助釐清,故決議於111年3月24日將與本案移請檢察機關調查是否有違背關係人交易揭露義務,以及是否有從中謀取私利,而可能構成普通背信罪或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
本案係東洋公司主動提請檢察機關介入本案進行調查,並全力配合檢察機關的相關調查。東洋公司絕對不縱容不忽視,也絕對繼續秉持誠信原則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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