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長莊翠雲。(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物價上漲,推行近40年的統一發票開立規定也有機會調整!立委鐘佳濱今(11)日在財委會上指出,小店家營業稅登記、開立發票的標準必須因應物價走揚一併檢討,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要全盤仔細研議,並且預計3個月內給予報告。
依據現行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每個月超過8萬就要進行稅籍登記,而營業額8萬到20萬元可以免開發票,採查定稅額,稅率只有1%;但是營業額超過20萬元以上必須要開立發票,採進銷項稅額,且稅率5%。
如果使用行動支付,即使營業額超過20萬元,稅率給予1%的稅率。
由於相關制度1985年至今沒有變動,鐘佳濱建議財政部應該評估調整,莊翠雲允諾3個月內檢調並提交報告說明。
鍾佳濱表示,這項規定是1985年時所訂,當時20萬元可以請11位員工;現在請不到2個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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