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主計總處22日公布,100年每人月平均薪資為4萬5642元,不僅比99年增加2.73%,也是歷年的最高水準。如果扣除全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1.42%後,實質平均薪資還增加1.29%。
主計處統計,去年全年「經常性」薪資為3萬6803元,比前一年增加了1.47%;而含加班費、績效獎金、員工紅利及年終獎金的「非經常性」薪資為8839元,較99年增加8.33%,在兩者合計後,全年平均薪資則為4萬5642元。
主計處表示,雖然政府沒有明顯帶動廠商加薪,但全年平均薪資之所以能創下近12年來的第二高,主要是因為民間企業在年終和績效獎金的出手比較大方。
另外,主計處也發布1月失業率與去年12月持平,同為4.18%。不過,國勢普查處副處長陳憫表示,台灣製造業加班工時,從去年4月以來持續減少,12月的統計為14.1小時,人力需求名顯趨緩,但服務業就業機會持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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