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業雖然也能購買股票期貨等商品,但若以投資收益為目的,投資期貨得逐案申請,業者認為申請以及後續相關程序相當麻煩瑣碎,投資意願相當低。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壽險業目前能以避險為目的,購買股票期貨或是利率期貨,但若是以投資收益為目的,得需逐案申請。有壽險業者表示,得額外去申請增進投資效益,核准過了才能買,同時後續又需要獨立帳目,每天的損益也報告,董事會也都需要計入這些數據,總而言之,不論在申請或是後續的程序相當麻煩。
壽險業者強調,因為期貨本身風險就相當高,當然也是有很多公司提出申請,但若是在申請或是後續監督的程序,能夠化繁為簡,絕對會提高壽險業投資的意願,但還是要看各家公司對於風險以及收益的評估是否有利。
壽險公會則認為,壽險業若是投資期貨,有沒有相關風控人才才是關鍵。期貨算衍生工具,複雜度比較高,現在若先改以投資期貨信託基金,困難度會小很多,可是受限相關商品太少,必須等期貨商再開發更多選擇。
此外,壽險業從事增加投資收益為目的的期貨交易,所需的RBC(保險業資本適足率)標準須達250%,業者希望降至200%。壽險公會表示,降低投資期貨的門檻,短期還是很難吸引業者進入。
壽險公會指出,短期要進入期貨市場,開發更多期貨信託基金會更理想,只是據現行法規,可以投資期信基金,必須一年之內各種資金運用作業,內部控制處理程序都沒有重大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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